国际新闻网 帮助中心

国际新闻网

欢迎访问: 国际新闻网

热门关键词: 朱桂华  廖松杰寒  郭建德  暴力  

李兴建举报: 烟台市有关执法部门是镇压社会上正能量的罪魁祸首 

来源:国际新闻网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07
  观山东公检法职能部门对正能量“镇压”和执法如山的“结党营私”的程度
 
  观“山东腐败透顶的程度”己超凡入圣!!
 
  举报: 烟台市公检法的当“家人”是镇压社会上正能量的罪魁祸首!  
  我是山东省招市齐山镇西肇甲沟村李兴建男62岁身份号码37062419540909105X农民47岁时被招远市公安拘留,在烟台市公安检法机关大力支持镇压、报复下,如今无果。  
二零零二年一月四日、我在本村墙上五处、宣传、张贴了有:温家宝理在山东、减轻农民复担的讲话,有:这是一个害人害己、贼喊捉贼、自掘坟墓、原形毕露、想多要钱的提留案、有: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向后要钱能利国利民一针见血的公开信、有:我应该小交钱的合同书。在社会上起到了利囯、利民的影响,断了镇党委政府继续多收钱的财路。镇党委书记零二年的一月六日叫镇包区村干张秀昌、村支部书记李兴学、委员李从桥、党员李广香分别写了对王建春卑鄙无耻评价的坏话引起了群众的围观。齐山公安分局一月七日开着警车开着警报器、一天到我家门前口头传唤两次,说我诽谤了镇党委书记,叫我到派出所接受讯问,我沒有答应。一月八日又到村里扫扰予我给了一月七日的沒传唤理由的传唤证。一月十八日的晚上9点多钟老婆和谭淑清在家时、分局干警在我家里沒有出示搜查证明,在家翻箱倒柜说:是找人。一月十九日我去了山东省公安厅,二十日省公安厅兰处长说诽谤的事不该公安局的管辖,你放心的回家就是了。1月29日齐山公安分局干擎十余人沒穿擎服在招远法院大厅强捕到了镇派出所,第二天给了我一月二十九日的【第71号】传唤证沒有被传唤的理由。一月三十日招远市公安局长蔡平以辱骂了王建春的“标语”为由:下达了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把我打成了犯罪嫌疑人,拘留了五天。拘后我拿着沒有辱骂人的证明材料、审请了炲台市公安局复议。复议书说:贴的不是“标语”而是小“字报”,招远市公安局拘留的沒错。(我现有不是小字报的原始证明材料多份)零二年三月十六日我把招远公安局长、告上了法院,在开庭时我提供了镇派出所干警误造了事实的证据,和不是标语、更不是小字报的证据、和证人证言、和【第110号】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和【第71号】沒有理由的传唤证。招远法院依:小字报和原告提供的证据在后为由说:公安拘留沒错。
  我被拘留后当年进了村的村民委组织,零二年六月九日我又把蔡平局长告上了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沒有开庭就作出了维持招远法院的判决。零四年八月十六日我申请了再审诉于烟台市中级法院,撤销炲台中级人民法院沒有开庭做出的(2002)烟台终字【第87号】行政判决书。在开庭时、被告沒人到庭,我去了5人给我做证、沒有贴过小字报、也沒有标语,烟台中院的2次判决和上次的判决同一结果。
  零五年八月十六日我到省法院提起了申诉,省法院不予立案。二零一一年的十一月二十日我到了国家信访局和中纪委反映了此事,中央纪委机关答复说:叫我再到省法院接访大厅不关几天见不到法院的第一院长,一直不要离开接仿大厅,见到为止。我到了省法院当天就被当地的镇政府干部和法院接访人员强接回家。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份我到公安部信访,沒人打理。十二月十九日在京从网上举报过之后、招远市公安局治查队告诉我二件事:一是告公安局的事己走了法律程序还的走法律程序。二是等公安部问我时、叫我说公安局己找过我就行了,结果公安部一直沒有找我。
  二零一六年三月份中央巡视组在省纪委大院接访时、四月十四日和四月二十五日我找中央巡视组反映了两次有材料,至今沒有人理公检法镇压社会上正能量的事。
  以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一章总则的:笫二、三、 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第四章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的:第三十七条笫二项规定。第六章法律责任的:第六十一条,笫一、二、三、四项的规定。笫六十八条规定。以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的一、二、五项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笫十一条规定。
  请求:天涯网领导成员给予指导、相助讨回受害的公道,谢谢天涯人的关注支持!!
  请求国家职能部门:查清我不是犯罪嫌疑人、而是宣传了国家总理叫山东省小收农民钱的讲话。揭露了镇、村干部多收了钱,我想替村民讨回多收的钱、及救灾款。补偿因为我想断其镇、村干部腐败的根源、号召村民积极缴纳党中央规定的各项费用,而被烟台市公检法机关,对反抗腐因素拘留的精神损失、赔礼道歉、返还犯罪嫌疑人的照片六张、及老婆受惊上火生病失去劳动能力的损失。
  此致:举报人李兴建  
  2016年10月16日    
  证据图片如下:

1.jpg

2.png

3.png

4.png

5.png

6.png

7.png

8.png

9.png

10.png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责任编辑:国际新闻网

邮箱:tomrs@qq.com
联系电话:00852-97962611
地址:香港特别行政区湾仔区轩尼诗道269-273号光华大厦